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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 7日電)炒房炒到農地,監察院去年糾正內政部及農委會,媒體報導主管機關研議以13坪作為農舍建物下限,以禁止「狗籠農舍」擴建,不過,農委會表示,決策權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。

農委會水保局局長黃明耀今天表示,去年12月中旬宜蘭縣長林聰賢跟建築師公會商議後認為,45平方公尺、約13坪是一個人的使用空間,農舍建物面積只有上限、沒有下限不合理,因而提議以13坪作為農舍建物面積下限。

他補充,農舍建物的面積上限是330平方公尺、高10.5公尺,樓地板總面積不得超過495平方公尺。

黃明耀說,內政部與農委會研擬修正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管理辦法」草案時,討論將此意見列入,但還沒有確定要在下個月施行。

但他也坦言,農舍建物下限的規定公告施行之前,目前已存在的狗籠農舍,確實可以擴建;但只要縣市政府拒絕擴建的申請,就不會擴建了。

既然如此,為何需由中央機關訂農舍建物下限?黃明耀說,設下限可以提高炒樓建商的成本,可以讓建商止步。

他表示,修訂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管理辦法」,決策權在內政部,不在農委會;農委會也相信各地方政府在媒體大肆報導後,會有所警惕,應該不會讓狗籠農舍擴建申請通過。10001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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